2023年赤峰市敖汉旗公开招聘新惠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落实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汉旗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敖政发〔2023〕19号)文件精神,解决城区幼儿教师师资短缺的问题,旗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惠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6日(不含)以后出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且已满18周岁;
4.教师资格: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敖汉旗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传染病、精神病、心理疾病患者及其他不能在幼儿园工作的疾病患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设置开考比例。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9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4.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并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2)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敖汉旗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部门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说明。
6.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
以上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报名费、考务费减免,在线填写《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并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方可办理减免手续。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知识及幼儿专业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幼儿专业知识。其中,幼儿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6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
5.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2.5分
7.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8.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敖汉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敖汉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考务费50元(现金);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由敖汉旗教育局、人社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敖汉旗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试讲、才艺展示。
2.面试要求:试讲内容为自选幼儿园课程,顺序抽签确定,试讲须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时间5分钟。才艺展示内容为弹琴、舞蹈、唱歌、命题简笔画四种类型,考生任选一项,现场展示,命题简笔画现场在黑板上作答,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试讲40分,才艺展示60分计算个人得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评委:评委专家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对并列人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还出现并列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仍并列以才艺展示成绩高低排序,若还并列,则需要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同时公布体检时间。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公立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可以从参加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赤峰市敖汉旗教育局0476-5902356。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选岗。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因放弃选岗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1.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列入公益二类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赤峰市敖汉旗教育局咨询电话:0476-59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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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7日